湖南莽山道洞河流里都有那些水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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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鲵

亚科动物头骨较扁平,前后几乎等宽或前窄后宽;前颌骨2枚,鼻突很短,鼻骨大,在左右鼻骨间无鼻间骨;有前额骨、泪骨、隔颌骨,泪骨入鼻孔或不入鼻孔,泪骨入眼眶或不入眼眶;无额鳞弧;有翼骨;犁骨齿列短或长,椎体双凹型或后凹型,荐椎前椎骨一般16枚,尾椎30多枚。成体有眼睑,无鳃裂或

个别种有鳃孔或鳃迹,体侧无纵形皮褶。

捞皮鱼

中国斗鱼,以前在中国南方的野外溪流、河沟、稻田到处可见,因为它的分布地带属于亚热带地区,因而中国斗鱼可以0℃以上的低水温环境中良好生存,在14℃以上的水温中它可以很好地生长。现在因水质污染,加上野采最终,几乎灭绝。

山坑“石斑鱼”

分布于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珠江、元江水系。白甲鱼大多栖息于水流较湍急、底质多砾石的江段中,喜游弋于水的底层。每年雨水节前后成群溯河上游,立秋前后则顺水而下,冬季在江河干流的深水处乱石堆中越冬。常以锋利的角质下颌铲食岩石上的着生藻类,兼食少量的摇蚊幼虫、寡毛类和高等植物

的碎片。

苦脑鱼

我们莽山道洞瑶族人都叫它”苦脑鱼“,体长,稍侧扁,背稍隆起,腹部圆。头短,吻钝,口下位,横裂,口角伸至头腹面的侧缘。下颌边缘具锐利角质;须2对,上颌须极细小,口角须也很短。背鳍无硬刺,外缘稍内凹。胸部鳞片较小,埋于皮下。体背黑褐色,腹部灰白。体侧每个鳞片的基部具有新月形黑斑,背鳍和尾鳍灰黑色,其它各鳍灰黄色,外缘金黄色,背鳍和臀鳍都有一条桔红色斑纹。栖息在河道为砾石底质,水清澈低温,流速较大,海拔高程为-米的河流中,常借助河道中溶岩裂缝与溶洞的泉水发育,秋后入泉越冬。

石壁鱼

体宽短,平扁,体高明显小于体宽。头宽圆。口呈弧形。口前具吻沟和吻沼。吻褶叶间有小吻须2对;口角须2对。唇具乳突,上唇1排,下唇乳突不显。鳃裂扩展到头腹面。鳞稍大,腹鳍前的腹面不裸露。腹鳍连成吸盘,有不分枝鳍条7~8;臀鳍硬刺粗壮;尾鳍凹形。

底栖小型鱼类。体型特化,能吸附在水流湍急的砾石上生活并能匍匐跳跃前进。分布于珠江水系。

平胸龟

属龟鳖目,平胸龟科,平胸龟属。俗名:  鹰嘴龟,大头龟,鹰龟等。成年龟背甲长12~18cm左右,长椭圆形。龟壳扁平,头大尾长,不能缩入壳内。背甲有棕黄、褐色、黑色,墨绿等,背甲颜色与产地、环境、水质有关。尾长几乎与体长相等。趾间有半蹼,既利于陆地爬行,又便于水中游泳。平胸龟为水陆两栖,喜欢生活在满是巨砾和碎石的,水流湍急的山涧中。主要觅食螺、蚬、贝、虾、鱼、蟹、蛙、昆虫和蜗牛,饥饿时树叶草根也吃。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是我国淡水龟中最特殊的一种,国外分布于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野外已极罕见

水蛇

俗称水长虫、白线蛇。是指游蛇科(Colubridae)游蛇属(Natrix)动物及类似的蛇类。全球共分布有65~80种。除南美洲外,见于各大洲。近来新大陆的种类被画成若干属,其中最大的属为Nerodia属。水蛇是一个种类繁多的"大家族",主要包括中华水蛇、铅色水蛇二个主要品种。

花臭蛙

中国特有物种。鼓膜大,约为第三指吸盘的2倍;上眼睑、体后背部及后肢背面均无小白刺,体侧无背侧褶;指、趾具吸盘,纵径大于横径,均有腹侧沟;体背面为绿色,间以棕褐色或褐黑色大斑点,多近圆形并镶以浅色边。

分布于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地,多见于较开阔的山溪及附近潮湿处以及常蹲在有苔藓的岩石上。其生存的海拔范围为至米。该物种的模式产地在湖北宜昌。

石蛙

标准名棘胸蛙,又名石蛤、石鸡、山鸡、石冻、飞鱼、石鳞、石蛤蟆、石虾蟆、石坑蛙、石乱、木槐(川南)等,是两栖纲无尾目蛙科的一种动物。成蛙生活于海拔~m近山溪的岩边。白昼多隐藏于石缝或石洞中,晚间蹲在岩石上或石块间,见电光后一般无逃逸现象。福建武夷山庙湾山溪较多,其环境适宜该蛙生长,6月初观察各山溪内的成蛙,均较活跃,同时听到鸣声,此期该蛙数量甚多;7月初在溪内石下见到卵群,9月中旬还可听到雄蛙的呜叫;其鸣声为“咕(gu)、咕、咕或嘟(du)、嘟、嘟”。

小棘蛙

蛙科蛙属的两栖动物,是中国的特有物种。分布于福建、湖南、广西等地。

生活于海拔米-米植被繁茂的小山溪内。

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山螃蟹

又名爬海、山蟹,生于山涧河流而得名。其中以山东郯城马陵山独龙涧红眼螃蟹最为有名。分布我国华北、华东地区,山川、丘陵地区,山东较为多见,安徽、江苏省局部也有。山螃蟹,体形较小,体色多与栖息地颜色相近。其肉细嫩,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及维生素a、核黄素等含量较高,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可食用。山螃蟹更有清热散血功能,治疗跌打损伤有奇效,在民间被视为接骨良药。亦可为饭桌上的美味佳肴。

马口鱼

产于南盘江、元江、珠江,沧江等水域。是一种杂食性偏肉食淡水鱼。

栖居于河川较上游的河段,喜生活在水流清澈、水温较低水体中。即使在同一条河川中,甚少有与其相近的鱲属鱼类。游动敏捷,善跳跃,性贪食,甚至可由此改变体型而极度肥胖。为小型杂食性鱼类。

最后给大家普及下法律知识一般性电鱼、炸鱼、毒鱼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渔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8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决定”。一,上面的法律条文清楚的说明了执法的主体以及处罚的依据。二,以泄愤报复或者其它目的故意采取电、毒、炸等行为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条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电鱼、炸鱼、毒鱼是纯粹为了泄愤报复等目的让鱼死亡的故意行为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损毁公私财务和刑法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处理。而究竟是该治安处罚还是追究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有个量刑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如果是使用爆炸物品炸鱼都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四、如果在水源地进行毒鱼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应该由公安机关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大家看明白了吗?简单说,为了卖点钱或者自己吃等私利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的行为应该由渔政负责,使用爆炸物品炸鱼、在水源地毒鱼、为了泄愤报复电鱼、炸鱼、毒鱼则公安机关必须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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