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近发现的三种明抄本《法书要录》,分别是吴岫抄本、王世懋抄本、台北“故宫”藏旧抄本。经校勘可以确定此三种抄本属同一版本系统,并整体上与另一刻本系统(包括嘉靖本、《王氏书苑》本、《津逮秘书》本)区别开来。抄本系统中以吴岫本最早,更多地保留了《法书要录》唐宋传本的风貌,具有独一无二的校勘价值。王世懋抄本和台北“故宫”藏旧抄本乃校改本,受到明刻本系统的影响,并逐渐与之合流。明刻三种版本嘉靖本、《王氏书苑》本、《津逮秘书》本,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承递关系,且受宋刻《书苑菁华》影响较深。毛晋《津逮秘书》本对《法书要录》进行了重大调整,瑕瑜互见。当代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以毛晋本为底本,有所匡正,但是除了沿袭毛晋本诸多失误外,又衍生了不少新的错讹。
《法书要录》成书约在唐咸通至乾符年间(—),与张彦远的另一名著《历代名画记》时间较为接近。该书共10卷,收录文献40馀篇(其中4篇有录无文),基本以时代为次。《法书要录》原本无存,在流传过程中,部分篇章不断被后起之《墨薮》、《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墨池编》、《书苑菁华》、《说郛》、《古今法书苑》、《六艺之一录》等类书和书论丛辑著作辗转传抄,传抄本之间又相互影响,由此造成了版本的复杂和混乱现象。传世《法书要录》有抄本和刻本两大系统,抄本系统有国家图书馆藏吴岫抄本、王世懋抄本和台北“故宫”所藏明抄本三种(合称“明抄三种”)。这三种为新近发现的版本,此前极少受人